媒体报道
药物流产不做B超隐患大
发表时间:2008-12-05 发表者:张冬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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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小姐问:我是从东北到北京的务工人员,前一段时间和一个工友谈恋爱,不小心怀孕了,我想用药物把胎儿流掉,可是有人劝我先做B超否则会有危险,真的是这样吗?
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妇科主任张冬梅答疑:药物流产前做B超十分必要,这既可为药物流产提供准确依据,也可提高药物流产的安全度和成功率。
药物流产的合适时间是在妊娠49天以内。B超可以显示胎囊,以估计妊娠时间。胎囊平均直径小于20毫米,说明停经时间少于49天,药流效果较好;如果胎囊过大,药流效果不好,而且危险性会增大。
另外,单凭临床表现及妊娠试验阳性诊断早孕,混于其中的少数异位妊娠、葡萄胎或子宫畸形等难以发现,可能造成误诊,如果也当作早孕进行药流,轻则延误真正疾病的发现,重则如宫外孕,导致孕囊破裂大出血,可危及生命。所以药物流产前应进行B超检查。
专家档案:张冬梅
擅长阴道炎、宫颈炎、宫颈病变、不孕症等妇科常见病的诊断及治疗。对妇科疾病的微创治疗有深入研究。
出诊时间:周一至周六
接诊电话:680287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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